“非遗”小知识(上)

2014-03-06

“非遗”小知识(上)

1、

Q:何为“非物质文化遗产”?

A: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它强调的是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其特点是活态流变。

2、

Q: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标识?

 A: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识,外部图形为圆形,象征着循环,永不消失。内部图形为方形,与外圆对应,天圆地方,象征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空间有极大的广阔性

图形中心造型为古陶最早出现的纹样之一的鱼纹,鱼纹隐含“文”字。“文”指非物质文化遗产,而鱼生于水,寓意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源远流长,世代相传。

图形中心,抽象的双手上下共护于“文”字,取团结、和谐、细心呵护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的寓意。

标识图形传达出古朴和质拙感,一方面反映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现状,另一方面彰显了中国政府和人民保护祖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强烈责任心和使命感,表现出中华民族团结、奋进、向前的时代精神。

3、

Q: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

A:国内:《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于2011年6月1日起实施;

国际:《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于2003年10月17日起通过。

4、

Q: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A: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方式

为使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范化,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并制定国家+省+市+县4级保护体系,要求各地方和各有关部门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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