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群众艺术馆于1981年4月成立,属国家公益一类文化事业单位。占地2.99亩,建筑面积约2533平方米。设有办公室、财务室、后勤部、音乐舞蹈部、戏剧曲艺部、活动策划部、美术书法部、展览部、摄影部、艺术创作部、数字信息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办公室等。
玉林市群众艺术馆的职能是:开展免费开放和全民艺术普及工作;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对玉林市所属县(市、区)文化馆(站)进行业务指导,辅导、培训文化馆(站)干部及业余文艺骨干;组织开展群众性文艺创作、群众文化理论研究和群众文化交流;编印各种文艺材料和刊物;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负责对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工艺、雕塑等艺术门类的创作、开发、研究和推广;组织全市创作力量对各县(市、区)文化艺术资源进行整理、综合和提高;大力宣传和打造我市文化品牌等。
群艺馆每周开馆时间达59小时,常设免费开放服务项目有文艺演出、艺术展览、辅导培训、图书阅览、数字化体验等,常设免费开放服务场地有露天舞台、书画展厅、非遗展厅、综合排练厅、舞蹈排练厅、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声乐教室、书画交流室、阅览室、电子阅览室等。